RoHS

发布时间:2024-06-02 21:07:26 作者:汉语成语

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的英文缩写。目前主要针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六种有害物质进行限制。以后也将对更多的有害物质进行限制。该指令由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提出,欧盟成员国将于2006年7月1日起强制实施。

法规简介

1、电子信息产品(ElectronicInformationProducts)

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以及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

2、电子产品环境危害物质范围:

¨?重金属HeavyMetals

¨溴化阻燃剂FlameRetardants(PBB/PBDE)

¨多氯联苯/多氯萘/多氯三联苯/氯化石蜡PCBs/PCNs/PCTs/CPs

¨聚氯乙烯PVCandPVCblends

¨增塑剂/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

¨有机锡Organotins

¨多氯酚PCP/TeCP/TCP/OPP/Phenol

¨镍释放NickelRelease

¨甲醛Formaldehyde

¨溶剂/臭氧层破坏物Solvent/ODCs

¨石棉Asbestos

¨偶氮染料AZOdyes

¨分散燃料Dispersedyes

与中国《管理办法》的比较

中国的《管理办法》和欧盟的RoHS指令相同之处有四个方面:(一)都是法律规范性文件;(二)主要目的是为实现电子电器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禁止使用和减量化);(三)都涉及贸易活动(货物贸易);(四)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时一样的,都是六种: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中国的《管理办法》和欧盟的RoHS指令有六个方面的不同:(一)中国的《管理办法》无需转换低一级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就可以直接实施;但欧盟的RoHS指令无直接约束力,需要转换成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才可以实施。(二)中国的《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为电子信息产品,欧盟的RoHS指令调整对象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的电子电器设备;欧盟RoHS指令的调整范围和对象比中国的《管理办法》要更宽、多。(三)中国的《管理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监督管理采用目录管理模式;目录以“穷举法”方式形成;欧盟的RoHS指令将WEEE指令中的八大类产品全部放入,然后再对其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技术尚不够成熟、经济上不可行产品采用“排除法”予以“豁免”。(四)中国的《管理办法》于2006年2月28日颁布,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有毒有害物质限制和禁止时间尚未确定;欧盟的RoHS指令的时间表是:2003年2月13日《指令》颁布,2004年8月13日转为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所以,欧盟的RoHS指令实施时间要比中国的《管理办法》早,欧盟限制与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时间也比中国造一些。(五)中国的《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需要制定“标准”和“目录”,制定“目录”需要“标准”支撑;欧盟的RoHS指令《指令》的贯彻只需要标准的支撑。(六)中国的《管理办法》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了“两步走”方式,步,在《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起,仅仅要求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以自我声明的方式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第二步,对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需要实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或达到限量标准的要求,然后要经过强制认证(3C认证)才可以进入市场;而欧盟的RoHS指令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的是“自我声明”的方式,但欧盟的要求是“一步到位”,“自我声明”的前提是要你做到有毒有害物质的达标。

下的企业要求与对策

1,企业要求:公司管理层:制定目标、方针和战略

品质控制,采购部门,质量部门:建立化学物质管理体系,并审核供应商体系

设计部门,技术部门:同材质设计,易拆解设计,低能耗设计

2,企业对策:(四步骤)

,主观意愿:往往以法律文件自我申明

第二,客观证明:提供测试报告/整机验证报告,产品认证证书

第三,系统管理:企业建立符合RoHS的体系

第四,RoHS自愿性认证:将来的一个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