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扣除抵偿。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庶政·额外杂办》:“鸿 于开销到日,传集绅衿,出部文相示,比前发之四十金,除扣抵大粮,尚须补库三十餘两。”《清会典事例·户部·追赔拖欠》:“嘉庆 七年奏准,估计在京一切抵项变价房屋,无论住房铺面,悉按檩数分别等第,作价扣抵。”
⒈ 强制扣留,作为抵押。
引《福惠全书·卷三一·庶政部·额外杂办》:「俟大部允销,即从应纳大粮扣抵。」
⒉ 扣除抵消。
例如:「收集点券,可以扣抵现金消费。」